加快开展跨境电商产业,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原标题:加快开展跨境电商产业,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导读:
海关总署取消跨境电商备案政策1、海关总署确实取消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的备案政策。政策背景与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海关总署发布了202...
海关总署取消跨境电商备案政策
1、海关总署确实取消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的备案政策。政策背景与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海关总署发布了2024年第167号公告。该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优化企业运营环境。
2、取消跨境电商海外仓备案是指,自2024年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背景与目的:此前,为了规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海关总署曾要求相关企业在进行该业务前需在海关进行备案。
3、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多项旨在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的措施,这些措施将于2024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对公告内容的详细解读: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措施内容: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4、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这一举措简化了企业操作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以确保海关监管的有效性。
5、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已经取消了。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一系列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的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是,自2024年12月15日起,正式取消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的备案要求。
海外仓建设加快推进,跨境电商迎来发展新机遇
例如,海关总署开展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增列了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监管模式以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模式,为海外仓出口提供了专用通道。RCEP的签署也为跨境电商发展和海外仓建设带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近年来,跨境电商领域迎来了一股海外仓建设的热潮,海外仓作为外贸商的重要增值手段,正逐步展现出其强大的市场潜力和商业价值。海外仓数量显著增长 据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海外仓的数量已超过2500个,相较于2021年底的2000个,有了显著的增长。
云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监管流程、完善监管模式,支持邮政快递和物流企业与跨境电商合作,在南亚东南亚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境外物流仓配和集散中心,完善跨境物流服务网络。
为了推动海外仓的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此后,商务部等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了海外仓的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措施
1、完善省市跨境电商产业园梯度发展机制,推动产业园规模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建立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信息库,加快培育各类专业服务商。完善跨境电商支持政策 推广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快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为跨境电商平台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2、国办56号文件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详细解释如下:文件概述 国办56号文件,全称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
3、河北省最近发布了一项重要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目标是到2025年,河北省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额突破100亿元。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综上所述,海关总署此次发布的公告旨在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海关总署此次发布的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旨在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从而推动跨境电商出口的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应积极适应新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政策便利,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更好的业务发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海关总署发布了2024年第167号公告。该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优化企业运营环境。政策具体内容:自2024年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海关总署在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2024年第167号),并在宁波、南京、杭州等20个直属海关试点“跨关区退货”模式。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旨在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退运成本。这一新政的出台,对于跨境电商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如何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其中,电商扶贫是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加强贫困村级电商站点建设、与电商平台企业开展扶贫合作、加大对贫困农户电商知识培训力度等方式,推动农产品上网,促进商品流通,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
多地推出跨境电商支持政策哈尔滨:启动“综保区跨境电商进口零售‘1210模式’”,允许电商平台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先从海外采购商品并存储在国内综保区或保税物流中心,再根据订单以个人物品方式配送。此模式可缩短物流时间、降低企业库存风险。
大力推进电商应用:推动深圳优势产业(如服装、消费电子、珠宝等)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对与国内外知名网络平台合作,为深圳优势产业建立电商直播基地的协会或企业,按照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 区域合作加强:各综试区积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跨境电商的协同发展。例如,新疆首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实单测试成功,标志着“综保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首次落地新疆,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然而,跨境电商的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比如政策法规的不完善、物流成本高、支付安全问题等。为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需要出台更多支持政策,比如简化报关流程,优化退税政策,提供跨境支付解决方案等。企业也需要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管理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全球市场的需求。